1955年春季,位于北部湾的白龙尾岛,最后一批居民在临时安置点准备撤离时,面对的不是行李搬迁的繁杂,而是家族祖屋、渔网和庙宇中香炉等珍贵物品的处理。这座小岛并不大,距离海南八所港和越南海防都只是数十海里。从国家的视角来看,它只是北部湾的一个简单坐标;然而对于曾经在此生活的人们,这里是他们晒盐、捕鱼、种植、祭祀与安葬先人的重要场所。白龙尾岛被越南称为白龙尾岛,也名为浮水洲岛,坐标在北纬20度01分、东经107度42分左右,地处北部湾的中心,拥有其独特的位置优势,这使得它周围水域的渔场和航道更显得重要。
“借给越南”这种说法在公众中被广泛传播,但进行仔细考察后发现,目前所掌握的公开史料并未提供明确的借用协议,并且并没有注明可以归还的时限。实际上,在1957年,中国将白龙尾岛交由越南民主共和国进行管理,而后越南持续实施对该岛的行政管辖。这便引出了更为复杂的问题:这是历史特殊条件下的管理移交,还是一项主权转让?至今,两国对此并没有统一的解释。
对于一座岛屿而言,了解它曾经的居民至关重要。在近代以前,北部湾是中国南方沿海渔民频繁活动的海域。来自海南、广东、广西等地的渔民,依据季风和鱼汛在岛屿间往返。尽管海洋活动未必总有相关的行政档案,但它们在庙宇、墓葬、族谱以及旧有生产遗迹中,却留下了这些活动的痕迹。相关的地方史料表明,在19世纪后期,岛上已有来自海南的居民活动。1877年,清光绪三年,符建明、符怀积等人在岛上的庙宇中修缮铁钟。庙内供奉的神明体现了中国南方沿海渔民独特的信仰体系,这些不仅与他们的生活习惯息息相关,更体现了当时华人社区的存在。
铁钟或许不能直接证明主权,但可以间接表明在过去,岛上确实有组织的居民生活和延续鲜明的民间社会。对靠海谋生的人来说,庙宇不仅是祭祀的场所,也是祈求航海安全和归来后谢神的共同领地。岛屿生活不仅限于捕鱼,居民们还有通过渔业、种植和简单贸易维持生计的传统,渔船靠岸的时候,妇女们在晒鱼,孩子们则在简陋的房屋间玩耍,庙宇和水井则成为了村落中最显眼的公共标志。
关于白龙尾岛的名称变化,伴随法国在印度支那的殖民统治而产生。法国的统治使其能够划分行政区域,并进行巡查、征税和发布命令,但这一切的后续继承却依赖当时的条约和实际控制情况。可见两者的条约并不是判定主权的唯一标准。越南曾试图通过北仑河口等区域的历史管辖来阐释中国在边界问题上的处理方式,而中国则坚持认为,陆地边界附近的行政安排不应直接适用于北部湾的岛屿,这就涉及到海上岛屿与陆地边界的法律解析差异。
1943年,日本占领了白龙尾岛,二战结束后,北部湾的局势再次发生变化,1946年又因法国势力恢复控制而产生新的争议。1949年之后,中国沿海的政治和军事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动,国民党军队的活动在岛上造成了一定影响。普通岛民的生活选择十分有限。到1954年,部分岛民已不幸被带往南越,而在1955年,中国接管岛屿时,记录显示岛上仍有249名居民,居多为汉族。这一数据虽不大,却彰显了白龙尾岛曾经存在一个完整的华人居民社会。
1955年以后,岛屿进入了新的管理阶段。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对岛上居民进行了安置,并强化了北部湾的海上管理。两年后的1957年,中国将白龙尾岛移交给越南民主共和国管理。在这期间,对交接的法律形式、是否存在完整的协议,以及协议中的主权表述,公开记录并未形成一致的叙述,正因资料的复杂性,才导致了后来的不同解读。
越南倾向于将1957年的交接视为中国对越南主权的认可,而中国则始终认为这是基于特定历史条件下的行政管理安排,并未放弃主权。若当时存在一份双方公认的海上边界条约,或许争议不会发展到今日这种局面。然而不幸的是,历史并未留下一个能够被双方认同的简单答案。
白龙尾岛的意义超出其几平方公里的土地。根据海洋法的基本原则,拥有岛屿主权的一方可能因此而在一定范围内主张领海,从而影响更广泛海域的管辖安排。在此类圈定的北部湾地区,岛屿的存在尤为重要。